香港司法機構 - 裁判法院 - Judiciary
2024-11-16 06:07任何需要當值律師服務的被控人,應前往有關裁判法院的法庭聯絡處。不過當值律師服務的職員也會主動直接接觸被關押的被控人。 申請當值律師服務的人士必須通過案情審批和入息審查。通過入息審查後,申請人需繳付「當值律師服務」釐訂的定額手續費 ...
當 值 律 師 服 務 : 當 值 律 師 計 劃 : 入 息 審 查
入 息 審 查 凡 被 控 以 「 控 罪 範 圍 一 覽 表 」 上 所 列 罪 名 的 被 告 人 , 無 須 通 過 入 息 審 查 即 可 在 案 件 首 次 提 堂 聆 訊 時 , 獲 安 排 當 值 律 師 代 表 出 庭 辯 護 。 被 告 人 如 欲 在 有 關 案 件 其 後 的 聆 訊 中 繼 續 獲 得 此 項 服 務 , 則 必 須 親 臨 法 庭 聯 絡 處 對 其 ...
PDF Magistrates' Courts - Judiciary
申請當值律師服務的人士必須通過案情審批和入息審查。通過 入息審查後,申請人需繳付「當值律師服務」釐訂的定額手續 費,案件才會獲得受理。不論案件延續多久,申請人毋需繳付 其他費用。但是,對有真實困難之被控人,定額手續費可獲豁 免。而在公平 ...
2. 我是否需要通過入息審查,才可獲得「當值律師計劃」提供律師代表我進行訴訟? | Community Legal Information ...
如要通過入息審查,閣下的總年薪不得超過港幣197,040元(即月薪為港幣16,420元)。但為了維護司法公正,即使閣下未能通過入息審查,「當值律師服務」總幹事仍可在適當情況下行使酌情權,委派律師代表閣下進行訴訟。
2. 我是否需要通過入息審查,才可獲得「當值律師計劃」提供律師代表我進行訴訟? 3. 我是否需要為「當值律師計劃」提供的服務繳付任何費用? 4. 如果我想獲得「當值律師計劃」提供律師進行訴訟,需要辦理什麼手續?
是項服務費用全免,而當事人毋須接受入息審查。 所有參與「免費法律諮詢計劃」義務為市民提供法律意見的律師,均為合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。 一般來說,當值的義務律師會為當事人提供一次過的口頭法律意見,以便當事人了解問題所在、有關的法律權利和 ...
PDF 《審計署署長第五十八號報告書》─第 1 - Audit Commission
7. 入息審查 根據當值律師計劃入息審查的規定,申請人 可能需要提供文件以證明其財政狀況。不過在執行上,當值律師 服務沒有要求申請人提供任何證明文件以核實所申報的入息。審 計署建議當值律師服務應按風險程度,要求申請人提供所申報入
當 值 律 師 服 務 : 關 於 我 們 : 我 們 的 服 務
我 們 的 服 務. 當 值 律 師 計 劃 及 為 合 資 格 的 被 告 人 提 供 執 業 律 師 出 庭 辯 護 。 亦 於 之 研 訊 中 為 可 能 涉 及 刑 責 的 証 人 提 供 執 業 律 師 出 庭 。 如 要 得 到 當 值 律 師 代 表 , 被 告 人 需 要 通 過 案 情 及 入 息 審 查 與 及 繳 交 六 ...
當值律師計劃方面 ,它主要是在裁判法院 為被告提供法律代表服務,涵蓋約 300 項 刑事罪行。被告在首度提堂時,可無須 通過入息審查而獲得免費支援。 如被告 欲在其後的聆訊中繼續 得到協助,則須 繳付610 港元的手續費, 並通過入息審查
PDF 第1章 民政事務局 當值律師服務 - Audit Commission
須通過案情審查及入息審查,並繳付一筆定額的手續費,才符合 資格獲得律師代表服務; (b)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 為面對實際法律問題的市民提供初步的法 律意見及指導,但不會為當事人提供任何跟進服務或律師代表。 該計劃不設入息審查,而所提供的服務是 ...
3. 我是否需要為「當值律師計劃」提供的服務繳付任何費用? 閣下首度提堂當日毋須繳付任何費用。 在其後的聆訊中,如果閣下通過入息審查,只需繳付港幣540元的定額手續費,便可繼續獲得律師替閣下進行訴訟;無論案件歷時多久,均毋須繳付任何額外費用。
當 值 律 師 服 務 : 當 值 律 師 計 劃 : 入 息 審 查
當 值 律 師 計 劃 > 入 息 審 查 凡 被 控 以 「 控 罪 範 圍 一 覽 表 」 上 所 列 罪 名 的 被 告 人 , 無 須 通 過 入 息 審 查 即 可 在 案 件 首 次 提 堂 聆 訊 時 , 獲 安 排 當 值 律 師 代 表 出 庭 辯 護 。 被 告 人 如 欲 在 有 關 案 件 其 後 的 聆 訊 中 繼 續 獲 得 此 項 服 務 , 則 必 須 親 臨 ...
少年被告人不需要通過入息及案情審查,但本計劃鼓勵其家人盡可能繳付$610手續費。與成年人一同被檢控而需要在成人法庭應訊的少年被告人士,亦會獲得本計劃的當值律師代表。 3.13 當值律師服務在2003年10月擴展服務,涵蓋少年法庭裏根據《香港法例》第213章 ...